“这么点事?”汪阳彻底无语了。
“你们这些当哥的脑子里都装的什么?大砖头吗?滤镜赶上那城墙厚了!是不是只要他没把天给捅塌在你眼里都是‘这么点事’啊!”
“小点声儿。”余醉还怕他把陈乐酩吵醒。
汪阳气得七窍升天:“你就可劲儿惯吧!这小傻帽把事做这么绝就是让你惯的!”
话没说完就被踹了出去。
门砰一声关上,陈乐酩哼哼着叫了声哥。
余醉走过去把他的被子拉开,就见他睡得小脸红扑扑的,紧闭的眼睛里流出两行泪珠。
从小就是这样,哭的时候不敢出声,怕被打得更疼。
做噩梦惊醒也不敢叫人,怕被嫌事多麻烦。
余醉用了很多年才教会他在受到委屈后放声大哭,却没想到他的眼泪最后全拿来淹没自己。
汪阳说的没错,他弟弟变成今天这样,都是被他惯的,也是被他逼的。
他们的生命本不该交织在一起。
甚至他一开始根本就不喜欢陈乐酩,看见他就恶心,恶心得想吐,就像他恶心自己。
心脏在胸腔里一刻不停地跳动,以每分钟5000毫升的速度将血液泵向全身各处。
余醉拉起衣袖,手臂上淡青色的血管向上蔓延至手肘,冷白的皮肤上刻着一个刀割出的“卍”。
这是他认的第一个字。
拐卖他的男人指着墙上印着“卍”字的画报说,这个字代表吉祥。
枫岛隆冬,零下十多度。
不到四平米的小屋站着十多个孩子,每个孩子头上都贴着张纸条。
就像菜市场在猪肉摊位上标注“新鲜宰杀、生态黑猪”一样,这些纸条上写着每个孩子的年龄、性别、有无疾病、是否服从管教……
被拐卖的孩子不用标注姓名。
余醉五岁,站在首位。
每次买家上门,男人都会第一个把他拉出来介绍。
他没有父母,却遗传了父母的瞳色和血型。
混血小孩儿更好卖,rh阴性血能生钱,王长亮一看到他脑子里就浮现出三条商机:
一头持续可再生且不会反抗的血牛。
一个凭混血基因和优越五官而远高于市场价的男孩儿。
一堆鲜活跳动、待价而沽的器官。
排名分先后。
王长亮刚在赌桌上一掷千金,手上只剩仨瓜俩枣,买不起余醉,但知道他是个宝贝,于是欣然决定黑吃黑。
他一把火烧了小屋,趁机把余醉偷走,捆在摩托车后座上一路带回家。
到家一看,孩子没了。
余醉半路就掉下去了。
刚到手的金疙瘩不能就这么死了,王长亮急得要命,又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。
好不容易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木屋,找到住在山上的护林员白清年。
他求白清年救命,说我儿子从车上摔下去了。
白清年帮他找到孩子,看孩子冻得全身紫红,手脚都硬了,大着胆子给余醉灌了口高粱酒。
这口酒救了余醉的命,却让他发了三天烧。
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,张嘴就管王长亮叫爸。
王长亮当场乐开怀,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,给他送钱来了。
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,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物间,稀里糊涂养大。
余醉没名字,没户口,没上学。
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天空,就是被拉去城里的黑诊所“献血”。
不是义务献血,要血的人必须花高价来买。
多高呢?
对于余醉来说,200cc一个鸡蛋。
每次献完血,王长亮都会给他买一个茶叶蛋,作为这次“工作”的报酬。
那是余醉童年里吃过最好的食物。
不献血时他只能吃馍馍稀粥,喝自来水管里的水,上厕所在小黑屋就地解决,睡觉的床是王长亮捡回来的半截棉被。
他长到七岁第一次因为献血踏出家门前,以为全世界的孩子都是这样过。
王长亮没文化但有脑子,知道让孩子见过世面就不听话了,所以除了献血从不让他出门。
每次余醉和他说抽血好疼,扎针好疼。
王长亮就告诉他:“小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,这就是小孩子的工作啊,忍忍就好了,爸爸小时候也做这样的工作,也这样疼过来的,不工作怎么能换鸡蛋呢?鸡蛋多好吃啊是不是?”
未成年是不能献血的,即便成年人两次献血间隔也不能低于六个月,但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做到。
余醉七岁到九岁的两年里,出过三次家门,吃到过三个鸡蛋。
第三次时他已经瘦得没有人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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